一百货店老板,为了省电费,竟托付别人改装电表,让电表走得慢,3年多时刻偷电得利16万元。昨日,老板高某涉嫌盗窃罪被刑拘。
经查,2015年12月10日,芗城区石亭供电所报案称,在石亭镇镇区VI配电现场普查时,发现三只电表铅封均有被偷敞开的痕迹,进一步检查时,发现在表计内部电流回路被一铜片短接进行分流窃电。经查电表开盖记载,发现窃电时刻从2012年9月底就已开端。
发现状况后,供电监查人员随即叫来户主高某,高某见此状况当场承认了自己的窃电行为,并在《窃电通知书》和《现场用电设备清单》上签字。
刑事立案后,芗城区检察院当令引导取证,经公安机关查询,高某在芗城区石亭镇石亭商场寓居,并开了一家百货店。2012年9月的一天,高某店里来了两外地男人,宣称能为别人改装电表,让电表走慢,可省电费。为了节省高额电费,高某赞同对电表进行改装,通过讨价还价,终究改装三个电表,高某付了3000元。
据供电部分核算承认,自2012年9月30日至2015年11月9日高某共窃电16万元。(海峡导报记者林晓琪通讯员真坚满荣)